笔筒里没有。抽屉里也没有。我把桌上的书一本本拿起来抖,又趴到地板上往床底看,手指摸索过灰扑扑的边角,只摸到一粒干硬的橡皮擦屑。那支笔是深蓝色的,笔帽上有一圈被牙齿咬出来的浅印,握笔的地方已经被手心磨得发亮,写起来顺滑得不像话,像是自己的手长出了一截延伸出去的东西。它不见了的第三个下午,我还在找。
其实那段时间,我已经常常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。外卖盒子垒在垃圾桶边上,汤汁洒出来,干成褐色的印子。手机屏幕总是亮着,但我也没在看什么,就是不停地滑上去又滑下来。早晨醒来的时候,窗外光线明晃晃的,我却在被子里翻了个身,用枕头压住耳朵,好像这样就能把时间也压住。吃饭也吃得潦草,面条煮软了才捞起来,又懒得加盐,胡乱搅两下就塞进嘴里。堕落倒也没什么惊心动魄的,就是日子一点一点软下去,像一盆被忘记浇水的水仙花,叶尖儿软软地垂着,还是绿的,但已经不是以前那个样子了。
那支笔我记得很清楚。是去年秋天在街口文具店买的,那天下着毛毛雨,店里只有我一个人。老板在柜台后面看手机,电视里放着什么连续剧,声音开得很轻。我挑了支最普通的深蓝色中性笔,试写的时候在纸上画了个圈,墨色均匀地洇开,心里忽然觉得妥帖。后来它就一直躺在笔袋里,写日记用它,记账用它,偶尔在便签上画个小人也用它。它见过我很多个窝在被窝里翻来覆去睡不着的夜,见过我一个人趴在书桌前,对着空白页发呆到凌晨三点。
找不到它的时候,我才发现自己有多依赖那一点熟悉的东西。手指空空的感觉很奇怪,像是少了一截骨头,连带着整个人都轻飘飘的。我坐回书桌前,重新打开笔筒盖子,把里面的笔一支支掏出来。有一支黑色圆珠笔,是开会时顺手拿的,笔杆上印着某家银行的名字;有一支粉色荧光笔,是去年搬家时朋友送的,笔帽已经裂了一条缝;还有一支很细的自动铅笔,里面早就没有铅芯了,摇一摇会发出清脆的声响。它们都好好地待在那里,可是没有一支是那支蓝色的笔。
我开始回想它到底什么时候不见的。是上周三夜里我趴在桌上睡着了那次吗?还是前天整理书柜,顺手把一堆杂物丢进了纸箱?记忆模模糊糊的,像隔了一层起雾的玻璃,怎么抹都抹不干净。我忽然有点慌,不是因为它是一支多贵的笔,而是因为我连它遗落的时间都记不清了,这让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从哪一天开始变得这样迟钝。
傍晚的时候,房间里的光斜斜地照进来,落在书桌一角,把纸页染成暖黄色。我站起来去倒水,水壶边有一张旧的便签,上面留着去年秋天用蓝笔写的电话号码——就是那支笔的字迹。墨已经有点淡了,但笔画还是稳稳的,横平竖直,没怎么颤抖。我看着那两个字迹发了会儿呆,然后从笔筒里挑了一支新笔,笔杆是灰色的,写起来有一点发涩,不太顺手。
但我还是在便签的背面写了一句今天想做的事:“五点半,去散步。”写完看了看,字写得歪歪扭扭的,不像以前那支笔那么听话。我把便签贴在台灯底下,又取了本很久没动过的日记本,翻到新的一页,第一行写着:今天找了一支笔,没找到。
笔没有回来。但我好像也不需要再找了。它或许掉在哪条路的缝隙里,或许被塞进了某件厚外套的口袋,跟着冬天的衣服一起堆进了衣柜深处。它会走的,就像它来的时候一样——在某个下午的街角文具店里,在雨声和电视声混在一起的光线里,顺手就买下了。旧的东西留在它该留的地方,而我还坐在这张书桌前,手边依然有一支可以写出字的笔。
窗外的天色暗了下来,路灯亮起的光透过窗帘的缝隙,在墙上拉出一条细细的金线。我把新笔的笔帽拔开又合上,拔开又合上,听那一小段轻快的咔嗒声。水杯里的水凉了,我喝了一口,温凉的液体顺着喉咙滑下去,像这个傍晚一样安静。明天出门散步的时候,也许顺手买一支新的蓝笔。
本文为「与尘同栖」原创随笔,禁止未经授权的转载或搬运。
